太陽能殺蟲燈檢驗標準 GBT24689.2-2017 植物保護機械 上部
植物保護機械 殺蟲燈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植物保護用殺蟲燈的安全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使用說明書、標誌、 包裝、運輸與貯存。本標準適用於電擊式和風力式殺蟲燈,其它方式的殺蟲燈可參照使用。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GB/T 4208—2017 外殼防護等級(IP 代碼)GB4706.1—2005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480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使用說明書編寫規則GB10396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安全標誌和危險圖形 總則GB/T 23821 機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觸及危險區的安全距離 3 術語和定義 GB4706.1—2005 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3.1殺蟲燈 insect-killing light trap根據昆蟲對特定光譜範圍趨光性的特點,利用光源誘集並能有效殺滅昆蟲的專用裝置。3.2電擊式殺蟲燈 electric shock type insect-killing light trap通過升壓器把低壓電轉換成高壓電,通過電擊殺死觸碰高壓電網昆蟲的殺蟲燈。3.3風力式殺蟲燈 pneumatic insect-killing light trap通過氣流方式,將誘集到的昆蟲吹入或吸入儲蟲器中進行撲殺的殺蟲燈。3.4誘集光源 light source of trapping用於引誘昆蟲的發光體。3.5高壓電網電壓 highvoltagepower grid用於電擊昆蟲的高壓電網兩極的電位差。3.6升壓器 voltage booster將輸入的低電壓轉換為高電壓的器件。 GB/T 24689.2—2017 4 安全要求 4.1 電擊式殺蟲燈的防護等級應不低於GB/T4208—2017 規定的外殼防護等級IPX5; 風力式殺蟲燈 的防護等級應不低於GB/T4208—2017 規定的外殼防護等級 IP55。4.2 殺蟲燈外殼應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整機外殼機械強度試驗後不應出現破、裂等破損現象。4.3 高壓電網應採取保護人身安全的可靠措施。高壓電網兩極之間的短路電流應不超過10 mA。4.4 電源輸入端對外露導電部件的絕緣電阻應不小於2.5 MΩ(安全特低電壓供電的產品除外)。4.5 經整燈電氣強度試驗後,應不出現擊穿現象。4.6 電擊式殺蟲燈高壓電網與升壓器經高壓電網電氣強度試驗後,不應出現擊穿現象。4.7 以非安全特低電壓作為電源的殺蟲燈,池漏電流應不大於0.5 mA ,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GB 4706.1—2005 的規定。4.8 以非安全特低電壓作為電源的殺蟲燈,外殼可觸及的導電部分(高壓電網除外)接地電阻應不大於0.1 Ω。4.9 殺蟲燈應具有防雷擊功能,當結構設計或安裝環境不能有效避雷時,殺蟲權的外殼導電部分,應設置避雷接地端子。根據用戶需要現場安裝避雷接地的電阻應不大於4Ω。4.10 以非家全特低電壓作為電源的條蟲燈,應設有保護接地措施。保護接地可以與避雷接地共用一 套接地裝置。4.11 絕緣柱(體)應具有可靠 的 耐腐蝕、耐高電 壓性能,連續電弧放電至少30 min, 絕緣柱應無碳化現象。4.12 風力式條蟲燈風機旋轉件圖安全防抗 應滿足GB/ T23821 的規定。4.13 在對體的明顯部位應有符分GB10396 規 定的安全標誌。 5 技術要求 5.1 產品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並應按經規定程序批准的圖樣和技 術文 件製造,5.2 所有零、部件應終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裝配。5.3 外觀質量應符合下刻要求:——外觀應整齊美觀,表面平整光潔,色澤均勻;——無裂痕、破損等缺陷。5.4 裝配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或——各連接件和緊固件應無鬆動現象,整體應牢固;——30 min工作試驗,不得有短路、電弧及誘集光源閃爍現象;被試樣機整機各部位溫升不得超過35 ℃。5.5 應能在溫度為一40 ℃~70 ℃環境下存放後,不影響正常工作。5.6 應能在溫度為10℃~70℃、相對濕度不大於98%的環境下正常工作。在相對濕度大於98%的環境下,應能保證燈的安全。5.7 產品可按用戶需要增加雨控、光控、溫控、時控、自動清蟲等功能。也可根據需要增加定時變光譜、 無線遙控、地理信息定位、故障自動報警等功能。並應符合下列要求:a) 雨控功能:殺蟲燈在雨天應能自動進入保護狀態,雨停後可自動恢復工作。b) 光控功能:在21x~20lx 情況下,誘集光源應自動亮起,殺蟲燈進入正常工作狀態;在30 lx~ 200 lx 情況下,誘集光源應能自動熄滅,殺蟲燈停止工作。c) 溫控功能:殺蟲燈應能根據設定的溫度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誤差應不超過±2 ℃。 GB/T 24689.2—2017d) 時控功能;殺蟲燈應能在設定的時間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誤差應不超過10 min。e) 自動清蟲功能:殺蟲燈應能按企業明示的間隔時間進行清蟲,時間間隔誤差應不超過10%。 清蟲率應不小於80%。f) 定時變光譜功能:結構設計應能配置不同波長的誘集光源,並且工作時間段可自動調整。g) 無線遙控功能:應能通過無線遙控方式,控制殺蟲燈開啟或關閉等。有關功能效果應在使用說 明書中說明。h) 地理信息定位功能:可以採用適當的方式表明殺蟲燈的地理位置。i) 故障自動報警功能:殺蟲燈出現故障時,可以通過適當的方式進行報警。5.8 誘集光源波長應在製造商明示的波長±20 nm 的範圍內。5.9 電擊式殺蟲燈高壓電網應滿足下列要求: ——採用耐弧、耐腐蝕材料;——高壓網線不得有中間接頭;——網線間距誤差不大於平均間距的15%;——高壓網線不得與電源線同孔;——沒有昆蟲碰撞或靠近時不得產生電弧;——高壓電網電壓應在製造商明示的額定電網電壓±5%範圍內。5.10 風力式殺蟲燈進風口風速應符合製造商明示要求。5.11 升壓器應有保護措施,在工作環境中工作不得有擊穿、燒毀現象。5.12 在交流電源供電時,電源電壓為160V~280V 範圍內,在直流電源供電時,在明示工作電壓範圍 內,殺蟲燈均應能正常工作,且啟動時間不大於10 s。5.13 整燈功率和誘集光源功率應符合製造商的明示要求,誤差不超過±15%。5.14 風力式殺蟲燈的風機應具有防卡死功能,防卡死試驗後,應能正常工作。 6 試驗方法 6.1 試驗條件6.1.1 沒有特殊規定時,試驗環境溫度為20℃±10℃,相對濕度不大於80%。6.1.2 試驗電源型式與產品標牌規定的電源型式一致,試驗電壓為產品標牌中規定的電源電壓,誤差 不超過±2%。標牌沒有明確時,按照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執行。6.2 試驗用儀器設備要求6.2.1 試驗儀器、設備量程、準確度應與所測項目相適應。6.2.2 試驗儀器、設備技術狀態應完好。6.3 性能和製造質量6.3.1 外觀質量目測檢查。6.3.2 裝配質量目測檢查外觀,進行30 min 工作試驗後目測檢查並測量溫升值。6.3.3 安全標誌目測檢查。 GB/T 24689.2—2017 6.3.4 雨控功能試驗模擬雨天狀態,將自來水滴在雨控裝置上,觀察殺蟲燈是否自動熄滅,停止工作;擦掉雨控裝置上的 水後殺蟲燈是否自動恢復工作。6.3.5 光控功能試驗殺蟲燈接通電源,調整試驗環境的照度,使用照度計測量誘集光源自動亮起和自動熄滅時光控裝置 處的照度值。照度計的測量方向應與光控裝置的採光方向一致。6.3.6 溫控功能試驗按照企業明示的啟閉溫度規定,使用溫度計測量並記錄相應電網和誘集光源的啟閉溫度。6.3.7 時控試驗按照企業明示的啟閉時間規定,使用計時器記錄相應的電網和誘集光源的啟圖時間。6.3.8 自動清蟲試驗使用計時器記錄自動清除 高壓 電網 上的昆蟲的時間間隔 。收集自動清除下來的蟲體和人工從網上清除不來的剩 余 蟲 體,分別稱重,按式(1)計算清蟲率。試驗3次,取平均值。 普……………(1)式 中 :R— — 清蟲率,%;m₁— — 自動清除下來的蟲體重,單位為克 ;m₂— —人工清除下來的蟲體重,單位為克6.3.9 高壓電網電壓在額定的電源電壓下,用電壓測試裝置測量殺蟲燈正常工作時高壓電網相鄰網線間電壓。6.3.10 誘集光源波長暗室內,使用光譜測試裝置測量殺蟲燈(或誘集光源)的光波波長。6.3.11 泄漏電流、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泄漏電流按 GB 4706.1—2005中13.2 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檢查。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按 GB4706.1—2005 中第29章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檢查。6.3.12 外殼可觸及的導電部分(高壓電網除外)接地電阻按照 GB 4706.1—2005中27.5的規定進行檢查。6.3.13 絕緣電阻用絕緣電阻表(500 V 電壓檔)測量電源輸入端對可觸及的外露導電部件的絕緣電阻值。6.3.14 風機風速風力式殺蟲燈正常工作時,在室內用風速儀測量昆蟲入口截面中間位置處的風速值。 GB/T 24689.2—2017 6.3.15 高壓電網安全性用毫安電流表兩極分別接觸高壓電網兩極,測量短路電流。6.3.16 絕緣柱(體)碳化殺蟲燈正常工作,用長度大於高壓電網網線間距的導電體在絕緣柱的兩根網線間一定距離內使其產生電弧,放電時間不少於30 min 後檢查絕緣柱有無碳化現象。6.3.17 整燈電氣強度在電源輸入端與被試樣品外殼易觸及金屬部件之間施加50 z ,表1中的試驗電壓,試驗初始,施 加的電壓為規定電壓值的一半。保持5 s, 然後升高到規定值保持1mm!表 1 電氣強度試驗電壓 額定工作電座U₁/V安全特低電壓>安全特低電壓~≤ 250>250試驗電壓/V50010001.2,+700 6.3.18 高壓電網電氣強度在高壓電網與電源輸人端之間施加502電壓為(2+750)試驗初始,施加的電壓為規定電壓值的一半,保播5 s, 然後開 高到 規定值保持 1min 。註:U₂ 為高壓電網額定電壓6.3.19 高溫試驗被試樣品放入高溫箱內,在(70±2)℃的溫度下恆溫4h 後取出被試樣品,溫度(室內常溫)平衡2h 後,檢查是否能夠正常工作。6.3.20 低溫試驗」被試樣品放入低溫箱內,在40±2)℃的溫度下恆溫4 h 後取山被試樣品,溫度(室內常溫)平衡2h 後,檢查是否能夠正常工作。低溫試驗應在高溫試驗結束不小於4 h 後 進 行 。6.3.21 濕度試驗被試樣品放在相對濕度為98%的環境中放置2 h, 取出後接通電源檢查是否能夠正常工作。6.3.22 風機防卡死功能試驗將被試樣品通電後進入正常工作狀態,用長度為200 mm 直徑為φ8 mm 左右的木棒插入風機葉輪 中,使風機停止轉動,30 min 後,拔出木棒,檢查風機是否能恢復正常工作。6.3.23 整機外殼機械強度剛性支撐被試樣品,用彈簧衝擊器在外殼每一個可能的薄弱點用0.5J 的衝擊能量衝擊3次後檢查 外殼是否出現破、裂等現象。 GB/T 24689.2—2017 6.3.24 防護等級按 GB/T4208—2017 中13.4、13.5和14.2.5 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6.3.25 避雷接地端子的接地電阻在現場完成安裝後,殺蟲燈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用接地電阻測試儀測量避雷接地端子處相對於大地 的接地電阻。6.3.26 低壓試驗交流供電時,低壓試驗電壓為160(1±2%) V; 直流供電時,低壓試驗電壓為明示值下限。在規定的 試驗電壓下打開殺蟲燈電源開關,記錄殺蟲燈點亮的時間,測量高壓電網電壓。試驗30 min, 觀察殺蟲 燈是否正常工作。6.3.27 高壓試驗交流供電時,高壓試驗電壓為280(1±2%)V; 直流供電時,高壓試驗電壓為企業明示值上限。在規 定的試驗電壓下打開殺蟲燈電源開關,記錄殺蟲燈點亮的時間,測量高壓電網電壓。試驗30 min, 觀察 殺蟲燈是否正常工作。6.3.28 升壓器保護功能試驗將高壓電網輸出端在70℃時短路4 h, 常溫狀態下短路24 h, 檢查殺蟲燈是否出現擊穿、損壞現 象,電路恢復正常後,檢查殺蟲燈是否正常工作。6.3.29 定時變光譜功能檢查目測檢查結構是否能配置不同波長的誘集光源。單獨點亮不同波長的誘集光源,分別用光譜測試 裝置測量殺蟲燈(或誘集光源)的光波波長。點亮整燈24 h, 觀察不同工作時間段不同誘集光源的點亮 情況。6.3.30 無線遙控試驗根據上位機等軟件,進行無線遙控操作,根據軟件指令進行開啟或關閉殺蟲燈,查看操作效果反饋 的信息,判斷軟件指令與實際情況的一致性。6.3.31 地理信息定位試驗比較殺蟲燈實際位置與軟件顯示位置,判斷定位是否準確。6.3.32 故障自動報警試驗殺蟲燈上給出模擬故障,在上位機等軟件上對故障的報警與模擬的故障一致性進行檢查。